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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訊息簡述:
作者: 徐華震
新功能介紹- 出版社:淳貿
新功能介紹 - 出版日期:2001/07/05
- 語言:繁體中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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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洗澡發現門鎖壞…妹子裸爬通風口 美胸破皮網友全歪樓
最近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發文提到,她在浴室洗澡時,發現門鎖壞了,自己被關在裡面,她把門下方的通風口橇開,最後才順利爬出來,事後更抱怨自己的胸部和大腿磨破皮,並且無奈地說,「建議大家不要沒穿衣服爬這個洞。」不料發文一出,卻讓男網友歪樓了,紛紛表示「我不相信」、「請附圖證明!」
這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「爆廢公社二館」發文,她提到由於門鎖壞了,洗澡時又不小心將自己關起來,怎麼樣都打不開。最後自己把浴室門下方的通風口弄開,接著試著從這個洞爬出去,沒想到竟然成功了,但「我的奶跟大腿都破皮!」
女網友還分享了1張照片,浴室門底下有空封口,但空間不算大,女網友說自己從這底下爬出來,最後她更是提到「建議大家不要沒穿衣服爬這個洞,有沒有人也爬過呀?」
該篇發文一出,立刻引發網友折價限量折扣熱烈回應;有網友笑稱「下次記得穿好衣服再爬出來」、「根本是炫耀文,稱讚自己很瘦嗎?」但也有許多男網友化身「老司機」,紛紛留言詢問「有破皮的照片嗎?想知道嚴不嚴重」、「沒圖沒真相」;另外也有網友回應「小時候曾爬過」。
防偷拍有解? 婦援會推法遏止
【台灣醒報實習記者王淯意台北採訪報導】偷拍問題層出不窮,婦女救援基金會盼立法促進兩性平等!婦援會17日公布《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治條例》草案,盼遏阻偷拍不法情事。根據統計,以今年4月為例,關於性私密影像外流的新聞報導就有29件,「這相當於每天就發生一件,而且還不計新聞報導以外的案件,凸顯了私密影像外流的嚴重性與急迫性。」
婦援會在2017年特別成立專法小組,經過1年研擬,完成《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治條例》的草案。根據該草案,未來未經他人同意,從事偷拍或紀錄他人性私密影像的行為將處以最高5年徒刑;電視、網路媒體任意記載被害人姓名也將處以10萬至100萬元罰鍰。
隨著傳播科技迅速發展,「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」的問題層出不窮,根據婦援會調查,大多數的受害者仍以女性為大宗。對於「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」的問題,台灣多以刑法《散布猥褻物品罪》、《誹謗罪》等法條來判刑。
又勝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明清 表示,目前刑法的刑度雖然可判2到3年,但實際判決多為6個月以下可易科罰金了事,對加害者根本起不了嚇阻作用。因此研擬《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治條例》,就未經同意紀錄他人性私密影像的行為處以最高5年的有期徒刑及併科罰金。
「《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治條例》最重要的是,它參考了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的保護令制度,提出了『禁制令』」,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專職律師朱芳君說,當法院認定個人性私密影像有外流之虞,就可以核發該令。其中禁制令內容包括,命令加害人將持有的私密影像刪除或交付給被害人、要求加害人向網路平台申請刪除外流的私密影像。
朱芳君表示,《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治條例》特別將網路平台及應用服務提供者、電信業者內入規範內,警察機關在被害人報案且受理後24小時內,應通知業者移除網頁內容,業者也須全力配合。若業者不願配合,將處以20萬至100萬元罰鍰。電視、網路等媒體也不得報導或記載被害人姓名或足以辨識其身份的資訊,業者若違法將處以10萬至100萬元罰鍰。
對於該條例的立法進程,范情表示,8月6日會先在立委尤美女辦公室舉辦首場公聽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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